《欧洲专利条约》第一百一十五条划定,在欧洲专利请求颁布后,任何第三方都能够向欧洲专利局提交对于该请求或专利所波及发现的可专利性看法。第三方看法不只实用于受权前途序,也实用于受权后顺序,比方贰言顺序、上诉顺序、打消顺序或限度顺序等。 第三方看法的提交,旨在从执法层面确保本应有效的专利不被过错地授予或保持专利权。为辅助读者懂得欧洲专利轨制中的第三方看法机制,笔者将从提交请求、欧洲专利局的处置方法以及请求人或权力人的应答战略三个方面停止先容。 懂得提交请求 对于提交第三方看法的主体资历,《欧洲专利条约》第一百一十五条划定,除欧洲专利局顺序中的直接当事人外,任何第三方均有权提交第三方看法。第三方可抉择匿名方法提交。同时,该条还划定了第三方看法需在专利请求颁布前方可提交,且未设定提交时光的限度。因而,第三方看法准则上可在专利请求颁布后的恣意时光点提交。 在言语请求方面,欧洲专利条约实行细则第一百一十四条划定,第三方看法需应用欧洲专利局的官方言语(英语、法语或德语)提交。若非匿名第三方应用非官方言语提交,欧洲专利局可请求其供给官方言语的翻译。提交的证实文件(如现有技巧文件)可应用任何言语,但欧洲专利局可请求供给官方言语的翻译。若第三方未能实时提交看法或证实文件所需翻译,欧洲专利局可疏忽相干看法或证实文件。 在内容范围层面,第三方看法仅限于欧洲专利条约的本质性请求,比方,维护客体(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跟第五十三条)、新鲜性(第五十四条)、发明性(第五十六条)、产业适用性(第五十七条)、公然充足性(第八十三条)、明白性(第八十四条)以及不容许的修正(第七十六条跟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二款)等相干请求。 明白处置方法 对非匿名提交的第三方看法,欧洲专利局将向第三方发送确认告诉,但后续举动将不再另行告诉第三方。同时,欧洲专利局将告诉请求人或权力人第三方看法的内容,并容许其对第三方看法停止批评。 若第三方看法失掉证明且为非匿名提交,欧洲专利局将尽力在收到看法后的三个月内收回下一次检察看法。若请求人在收到第三方看法时髦未回答以后的检察看法,则欧洲专利局将在收到针对以后检察看法的回答后的三个月内收回下一次检察看法。 值得留神的是,在差别时光节点提交第三方看法的处置方法不尽雷同。在收回受权动向告诉书后至收回受权决议前,检察部分将斟酌第三方看法,并依据其相干性决议能否持续检察或冗长记载在档案中。若第三方看法相干,则检察部分会持续检察;若第三方看法不相干,则检察部分会将第三方看法冗长记载在档案中。如果在收回受权或采纳决议后,检察部分将不斟酌第三方看法,但会将其归入档案供后续查阅。而在收回受权布告后,检察部分既不斟酌也不将第三方看法归入档案供查阅,但在后续顺序从新变为悬而未决时(如贰言顺序或限度顺序启动),之条件交的第三方看法将被从新斟酌并可供查阅。 对评价成果的反应,欧洲专利局将在后续告诉书(如受权动向告诉书)中明白指出对第三方看法的评价成果。 停止公道应答 若提交的证据为非文献类证据,如应用公然证据,其仅会在以下两种情形下被采用:一是证据所宣称的现实可能毫无疑义地被证明;二是请求人或权力人对质据所宣称的现实无贰言。依据欧洲专利局上诉委员会的案例 T189/92,第三方需确保所提交的现实与证据既明白又完全,以便于后续考察可能直接且无疑地停止,无需额定质疑或深刻考察。该案例中,只管第三方供给了小册子作为证据,但因为小册子面向大众的公然时光无奈明白界定,欧洲专利局上诉委员会未予以斟酌。 别的,若证据所宣称的现实存在不断定性,且其验证需依附非顺序当事人的第三方的共同,此类证据同样不会被接收。鉴于此,笔者倡议请求人在审视第三方看法时,重要义务是核对此中说起的证据范例,若证据波及应用公然证据,请求人能够对质据的公然日期或相干现实提出公道质疑。 非专利文献的公然日期时常存在不断定性,这一点需作为核对的重点,以确保其是否无效形成现有技巧。若公然日期存疑,可在回应第三方看法时明白指出,而无需对该非专利文献停止深刻的本质性剖析。 以笔者曾处置的一项欧洲专利请求为例,在回答检索讲演后收到第三方看法,此中说起了一篇学术论文,宣称该论文使得该专利请求的权力请求损失新鲜性。但是,第三方看法并未供给详细的技巧剖析。经由核对发明,该学术论文仅标注了经由过程日期,而缺少明白的公然日期,因而无奈证明其公然日早于专利请求日。在后续的回应中,仅需针对该学术论文的公然日期提出质疑,而不用开展本质剖析。终极,该项欧洲专利请求直接受到了受权动向告诉书,此中指出上述第三方看法曾经过检察,但被以为与该项请求不相干。 实际中,请求人或权力人可依据现实情形(如证据牢靠性、案件状况、本钱考量等)决议能否对第三方看法停止回应。若第三方供给的证据存疑,则可重点质疑证据,无需具体剖析。若证据牢靠且剖析细致,而且请求人或权力人盼望防止检察流程耽搁,则可基于证据对权力请求停止针对性修正,并尽快回应。这将有助于检察部分基于请求人或权力人回应采用进一步举动,如收回检察看法告诉书或直接受权,从而优化检察流程。(张海强)(编纂:刘珊) 申明:新浪网独家稿件,未经受权制止转载。 -->小编:[db:摘要]
当前网址:https://www.jling-tech.com//tutorials/web/2024/1220/194.html